我校与瑞典皇家艺术学院签署合作协议
2011-10-12
我校与瑞典皇家艺术学院签署合作协议
10月11日下午,瑞典皇家艺术学院院长曼斯•安德斯•乌朗、教务及交流负责人安呢利•马丽•胡福伯格、王春犁教授一行来我校访问,副院长李新在贵宾接待室接见了来宾。两校经过协商,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
副院长李新对瑞典皇家艺术学院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向来宾简要介绍了我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办学成就、对外交流、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李新副院长指出,我校作为全国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工艺美术学院,一直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意实践能力,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近年来,学校承接了十一运、世博会山东馆等重大社会设计项目,举办了“手艺农村——潘鲁生主持山东农村文化产业调研成果展”,服务于地方经济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李新副院长向来宾详细介绍了我校对外交流合作的情况,她强调,我校非常重视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韩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的众多艺术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并加入了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国际平面设计协会联合会,承办了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会议、设计教育宣言10周年纪念研讨会、2010中国济南工作坊成果展、济南国际摄影双年展等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李新副院长表示,希望两校在签署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交流和磋商,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瑞典皇家艺术学院院长曼斯•安德斯•乌朗对我校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简要介绍了瑞典皇家艺术学院课程设置、办学特色等情况,并表示,非常希望和我校展开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愿合作协议的签署能进一步促进两校的共同发展。
会谈结束后,副院长李新、瑞典皇家艺术学院院长曼斯•安德斯•乌朗代表两校签署了合作协议。
教务处处长董占军、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康健、造型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李龙潭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谈和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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