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调整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委员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共青团各项工作规范开展,现决定调整各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委员。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团总支委员会在各学院(部门)党总支和校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全面负责本学院(部门)共青团工作的基层组织机构。各团总支可参照校团委设置的部门机构设立相应的学生委员,如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二课委员、实践创新委员等,也可结合工作需要自行设置其他学生委员。团总支学生委员按照工作分工,协助老师做好相应工作,每届任期一般为1年。

二、职责分工

(一)团总支组织委员

负责本学院(部门)共青团组织建设相关工作,包括“三会两制一课”的监督落实、“智慧团建”系统的维护管理、“青年大学习”的组织参与、共青团评优推优、团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新生团课、发展团员、处置团员、团费收缴、团籍注册)等。

(二)团总支宣传委员

负责本学院(部门)共青团整体宣传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和总结本学院在组织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特色工作、典型人物、典型事件和典型活动,定期向团委宣传部供稿,及时通过团属媒体平台宣发报道。

(三)团总支二课委员

负责负责本学院(部门)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组织实施,包括“到梦空间”的系统培训和问题答疑、本学院(部门)相关活动的实时发起、记录式成就的审核录入等。

(四)团总支实践创新委员

负责本学院(部门)暑期社会实践、青春创意基金、大学生科创奖励、“挑战杯”等系列创新创业赛事的组织实施。

三、其他说明

请各团总支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和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调整工作,并于9月29日(周三)之前将《关于调整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XXX总支部委员会学生委员的请示》(模板见附件)纸质盖章版、电子版均报至团委组织宣传部,邮箱:sgytuanwei@126.com。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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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