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2024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团,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强化团员意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2024年度团籍注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体团员(以智慧团建数据为准,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不参加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二、评议方式

学习教育、个人自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三、评议流程

(一)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各团支部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团员围绕2023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参加支部学习教育(青年大学习)情况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认真撰写个人自评材料。

(二)召开团支部大会。每名团员结合个人自评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进行支部测评投票。

(三)研究确定评议等次。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团总支批准。

四、评议等次

团员教育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各等次具体条件和表现如下:

(一)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 理想信念坚定, 拥护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 自觉遵守团章,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学习成绩优秀, 工作本领过硬, 善于创新创造, 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 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成为注册志愿者,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二)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 拥护党的领导,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能够执行团的决议, 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心集体, 乐于助人, 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 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四)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 理想信念动摇;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团的组织意识淡漠, 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 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有违法违纪行为; 道德水平低下, 行为失当, 造成不良影响;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定为优秀: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发表不当言论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3、考试舞弊者;

4、团课考试不合格者;

5、不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者;

五、评议结果的使用

(一)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结合实际予以奖励;团委评选表彰的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应从年度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应按照“推优”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二)团员教育评议的结果,作为团员2024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主要依据。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三)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年度评议结果,并线上注册团籍。具体操作流程见《智慧团建操作指引》(附件2)。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围绕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2024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1、团员先进性评价录入路径:团内激励-评议激励-选择评议结果(优秀不超过30%)

2、团员教育评议录入路径:两制-团员教育评议-选择评议结果(评议优秀不超过30%)

3、年度团籍注册录入路径:两制-年度团籍注册

(二)评议活动结束后,请各团总支于2024年1月8日下午16:30前将《XX学院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附件1)纸板加盖公章交团委勤工助学办公室2011,电子版发邮箱:(sgytuanwei@126.com)

联系人:褚丁庆,89626226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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