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申报2015—2016学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的通知

申报2015—2016学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处: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09]20号)文件规定,现开始2015—2016学年在校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及研究生处务必通知本单位学生,凡申请大学生科研基金的学生均需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立项申请书》(相关申报条件、要求及立项申请书可在学校网站查询及下载http://www.sdada.edu.cn/show.php?id=574569),申报书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签署意见。请各二级学院或部门于2016年1月4日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稿送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申报者务必报送申请项目电子版,凡未提交电子版的项目,将不能参加评审。

科研处
2015年12月7日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申请书.doc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