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

各教学单位:
全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本次参评成果的发表或出版时限为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望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的申报工作。
学会会员与非会员申报的社科成果,需交纳申报费:文章类100元,著作类200元,特殊形式成果另加50元。
参评成果申报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申报成果原件(一式三份)一并上报。
除原件和评审表外,所附参考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否则需要重新办理。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请有意申报成果的教师将申报书和成果原件按要求填写好后于2004年 12月23日前交至科研处。请申报者按期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附:《成果评审表》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