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学校全局和学校学术发展出发,行使自己的学术权利,为学校学术发展的各项工作出谋划策,在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学风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对学术委员会的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一、增强政治意识,提升学术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全局意识与使命感、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中心工作上来。同时,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发布的关于教育改革、学术研究等方面的有关文件精神,熟悉专业学科发展前沿,提高学术判断、学术评价与专业水平。进一步行使好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二、充分履行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1、学术委员会对《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草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学术委员会开展了相关科研项目申报(主要是限额申报的相关项目)的校内遴选推荐工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了校级科研项目、校级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校级大学生科研基金。

3、部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对教师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给予指导。

4、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办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高层次科研、创作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部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对全校13个教学单位,370余人的科研工作量和高层次奖励的进行了审核、认定。

5、组织部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报的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山东高端科学仪器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申请材料进行了讨论,并针对项目在框架搭建、创新之处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6、组织部分学术委员会委员走访二级学院,指导“为人民而设计”主题创作情况,加强对作品质量和内容的审核把关,并且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还担任“为人民而设计”主题创作展策展人。

、积极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委员会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原则,严查、杜绝学术不端事件,努力营造学校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 2018年度,学术委员会继续秉承《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协同校内其他部门组织师生观看“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电视会议”,并采取专家宣讲、辅导员引导、导师督促等方式,倡导全校师生在科学研究活动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谨治学,坚守诚信,保持学术道德操守,切实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指导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工作

推进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建设,履行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学院分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指导,明确和规范基层学术组织行为,并督促其按章程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相关事务,充分发挥分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评价中的主体作用,为学校事业发展做贡献履行职责职能。

、为学校学科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学校以国家、山东省“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以学位点申报、学科评估为抓手,大力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进一步优化了学科布局,推进了学科建设与新旧动能的衔接,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和效益不断提升。学术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学位点申报、学科评估等学科建设工作,学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年度,学术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使学术权力,在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和规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智库作用,同时加强组织管理,引导、激励委员加强学习,提高审议、评审、评议能力,努力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体系、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学术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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