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造物艺术的自然伦理思想对生态设计的启示

2008-07-01
               
 
民间造物艺术的自然伦理思想对生态设计的启示
Modern Eco-Design Inspiration from the Natural Ethic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Design
                   
 唐家路  王涛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Tang Jialu  Wang Tao
Shandong University of Art & Design
内容摘要:传统民间造物艺术中的自然伦理思想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道德伦理关系的体现,它表现在民间造物艺术中造物思想、材料选择、加工技艺、用物传物等诸多方面,追求的是人、造物、自然之间的协调与亲和关系。这种自然生态伦理观念,不仅是设计的民族性与地域性的体现,同时也启示我们,建立一种以“和谐之道”为主的设计观,平衡或协调多种复杂的关系,遵循自然、社会、人类协调发展的规律更为重要。
关键词:民间造物艺术;自然伦理;生态设计;和谐
Abstract: The natural ethic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design embodies a moral and eth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nature. This relationship could be noticed from many aspects of traditional design behavior, such as design thought, material chosen, production technique, the use and pass on of art works. It focuses on the pursuit of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among human beings, design and nature. The natural and ecological concept can not only embody the design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nationalities and region, but also give us an aspiration that to build up the design thought
of harmonious, to balance the complex relationship and abide by the rules of making nature, society and human beings to develop harmoniously is more important.   
Key words: Chinese traditional design; natural ethics;ecosystem design;harmony
    设计作为人类的造物活动在推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改变着自然环境。近代工业化社会以来,人类已经认识到高强度消耗自然资源的生产方式和过度消费,已经使人类付出了沉重代价。设计的过度商业化,使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了更多的废品和垃圾,设计某种意义上成了鼓励人们无节制消费的重要介质,给地球增加了超量的负荷,同时也危及到人类自身。而地球上的资源和能源是有限的,生态系统吸收废弃物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创造并选择一种与地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建立一种新型设计伦理规范,从而避免或减缓生态急剧恶化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是眼下生态设计的重要目标。从当初的“绿色设计”、“生态设计”,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为环境设计”(Design for Environment,简称DfE)、 “生态效益”(Eco-efficiency)、“清洁生产”、“非物质设计”等一系列名词和设计理念的传播,其实质都是对生态设计的探索和延伸。
     这些设计理念的提出和实践,其积极意义是勿庸置疑的。现代生态设计理念的探讨无疑将促进现代设计的现状,并缓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与此同时,对中国传统造物艺术蕴含的自然伦理思想的挖掘也将有助于对现代生态设计理念的思考以及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设计艺术的发展。
    道德伦理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意识形态,强烈地渗透于人类的精神世界,并影响了人类生存生活的各个侧面。作为协调人类社会关系的道德伦理规范,在不同的领域既具有不同的伦理内容,表现出若干具体的特点,而且体现了不同的伦理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道德伦理观念深刻影响、制约了民众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也是规范社会和人伦关系的准则和尺度,并渗透在民众的观念、行为、信仰、思维方式、情感思想等各个方面。在民间造物艺术活动及其物化形式中,不仅折射出民间社会的道德伦理追求,而且与民众的价值观念、情感意识、审美观念相互融和、互为一体,这种道德伦理及情感观念与民间艺术的审美观念一起对民众的精神意识产生重要的影响,体现了民间艺术丰富深沉的文化内涵。在那些以实用为主的民间艺术创造中,也时常向人们传达了道德伦理的教化,并规范、影响、约束了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另一方面,在中国传统造物艺术的创造、传播及传承过程中,这种道德伦理关系又加以延伸和拓展,使人与物、人与自然之间也同样建立了一种道德伦理关系。在民间造物艺术活动中,人的主体性固然重要,然而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物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时,彼此之间又是平等和谐的。对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言,民间造物艺术活动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同时,又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共存。在对自然生态的认识、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民众对自然的认识以及造物活动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人与自然深刻的道德伦理关系。
    正如许多生态伦理学家所指出的,传统意义上的伦理学更多关注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而生态伦理学(environmental ethics)或环境伦理学则从伦理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研究,转向生态环境中的人类伦理道德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试图用道德伦理来规范、约束人与自然生态、人与自然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和各种行为活动。在自然为中心的生态伦理学中,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与非生命都与人类一样,不仅是平等的,而且共同享有道德伦理关怀。民间造物艺术活动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许多情况下已经步入一个伦理关系的范畴,对于现代生态伦理学而言,其中所蕴含的道德伦理思想应该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亦如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V.Hugo,1802-1885)在100多年前早已指出的:“在人与动物、花草及所有造物的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完整而伟大的伦理,这种伦理虽然尚未被人发现,但它最终将会被人们所认识,并成为人类伦理的延伸和补充。”[1]
    受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大量民间造物活动,是在遵循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的积极能动的创造活动,体现了人与自然生态之间的道德伦理关系,它突出地表现在人们物质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民间社会的衣、食、住、行、用等生活方式的内容,许多都是自然生态环境下的产物。以住宅为例,西北地区的窑洞可谓原始先民穴居形式的遗传,由于西北地区干旱少雨,山高土厚,土质富有粘性,人们在黄土高坡的崖壁上掘土为居,既节省土地和建筑材料,又充分利用了自然地形地貌,而且窑洞大多选择避风朝阳的山坡,内部结构坚固,冬暖夏凉,没有噪音。窑洞与自然有机地统一结合在一起,既是人对自然的合理利用和开发,又遵循了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规律,达到了人与自然生态的完美协调。至于窑洞与山体的自然起伏、疏密错落、层次秩序,以及窑洞院落、门前的绿化、装饰又使自然生态环境增加了情趣和美感。其他像江南水乡建筑、湘西吊脚楼、傣族竹楼、临海渔村等,莫不是利用自然、协调自然的例证。当然,并非所有富有文化和艺术特色的建筑形态和样式都鲜明地体现了对自然的绝对遵从,如北方的四合院、闽南的土楼,更多的是文化及社会因素所导致。
    自然生态对生活方式、文化创造具有一定程度的决定意义,同时人的主体能动性又超越了自然的制约以及人自身的制约,从而使人类社会的文化创造在自然的规约下,突破了自然的樊篱。人对自然的认识、适应和利用并非是被动的,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使人通过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来确证自己的主体性和价值,并为自然提供一定价值尺度和标准。马克思的“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 [2]的论述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及其能动性的发挥,但所谓“任何物种的尺度”、“内在固有的尺度”以及“美的规律”应该是广泛的,而非狭义的。我们理解,人的社会活动及文化创造是积极的、能动的,但对各种尺度的遵循、依照是造物活动的前提,“任何物种的尺度”应该包含了社会和人的尺度以外的自然生态的伦理尺度,即自然之道,也就是自然生态的规律。人类依据自己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认识、把握和利用自然规律。
    对于民间造物艺术活动的物质技术手段和过程而言,对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的利用、开发也同样体现了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和道德伦理关系。春秋末期的《考工记》,作为一部经典手工艺技术典籍已大量论述了工艺制作技术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在开篇“国有六职”之“六职之务”中为“百工”定义时云:“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3]就将观察自然、阴阳五行与制作器物联系起来了。至于“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材美工巧,然而不良,则不时,不得地气也。” [4]“天有时以生,有时以杀;草木有时以生,有时以死;石有时以泐;水有时以凝,有时以泽;此天时也。”[5]更是明确指出了工艺技术加工过程中天时、地气、材美、工巧四者的统一。先秦诸子对造物与自然的关系已有大量论述,此不赘述。明代宋应星的《天工开物》记录了大量工艺技术的内容,并广泛涉及了造物与自然的关系,特别是他的“天工”与“开物”思想。潘吉星译注《天工开物》分析说,《尚书•皋陶谟》中有“天工人其代之”句,《易•系辞》中有“开物成务”句,宋应星反其意而用之,“天工开物”可以释为“天然界靠人工技巧开发出有用之物”。正如日本科学史家三枝博音所评价:“‘天工’是与人类行为对应的自然界的行为,而‘开物’则是根据人类生存的利益将自然界中所包藏的种种由人类加工出来。”[6]因而“天工开物”所表达的是人的技术对自然的开发以及人类与自然生态的和谐伦理关系,它强调了物质技术与自然界,即人与自然界的对立统一关系,这种传统造物思想深深地影响了民间造物艺术活动。
    在民间造物艺术的工艺制作过程中,对自然规律和生态伦理关系的认识和利用与其他造物理念在同时起作用。它要求人们对不同的材料、工具、加工制作手段和特征不仅要有一定的认识,并能因材施艺、配合默契,才能发挥物质技术的性能。更重要的一点,无论是选材还是加工,都不曾脱离自然的影响以及对自然的合理利用。以民间传统的蓝印花布为例,原白布以棉麻为原料纺织而成,防染浆剂以豆面、石灰或加鸡蛋调和而成,染料由植物蓼蓝腐烂变质的沉淀物取得,从材料的选择来看,所有材料都是大自然的恩赐,而且是完全可再生资源。这种例证在民间信手拈来,民居的选址、布局、选材、营造、装饰,各种农具、交通运输工具、渔猎养殖工具的选材、加工、样式、功能、结构设计、型制等,无一不打上了自然的烙印,是对自然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对生态伦理的维护,而且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地域性特征除了文化传承、文化模式的影响,对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适应协调和利用也是重要的原因。特别是对于物质技术性较强的民间艺术形态,自然生态环境与人的造物活动之间的协调的伦理关系尤为明显。
    众所周知,风水观念作为民众对自然生态伦理的遵循与利用是中国传统建筑营造中不容忽视的。风水观念是中国传统哲学中“天人合一”整体观念的一种反映,是与自然和谐平衡的空间观念。风水观念反映了一定的人居空间和谐的地理环境思想,它源于阴阳学说,后来又结合了五行、八卦、干支等综合因素,表现出来的是一种“风水堪舆”行为。风水地理观念从原来的封建迷信解脱出来,或者说剔除了其中迷信附会的内容,追求自然生态的和谐平衡,反映人与自然有机和谐的伦理思想是具有一定现代意义的。
    民间造物艺术的造物思想、选材、加工等诸方面体现的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诸如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材为用、因材施艺不仅表现出民众在遵从自然因素制约下的匠心,更重要的是对自然价值的认识,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伦理关系。
    不可否认,传统民间造物艺术对自然以及自然材料之间物性关系的认识和运用,不能脱离对一定历史时期科学技术的认识和造物活动中得到的朴素经验。但传统民间造物艺术遵循了自然界各种物质之间的和谐秩序和生态变化规律,最大程度地消解了造物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它对促进大自然的循环再生,推动人类造物活动的良性发展,对现代设计是有启发意义的。
    当然,现代生态设计也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的思考和困惑:天然材料的大量运用和过分强调,不可避免地加大对自然环境的掠夺;新能源的利用(如蓄电池)必然带来回收的困难和新的污染问题;高科技的利用(如非物质设计)又容易使人沦为对技术的过度依赖……这些问题将采用什么方式解决?生态设计怎样才能做到真正的“绿色”? 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与自然发生矛盾和冲突,回避人类的发展而只谈顺应自然肯定是不现实的。人类对自然的索取是无法回避的,高度工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社会,我们没有理由也不可能要求人类重回 “与木石居,与鹿豕游”的原始社会。那么,最根本的应该是建立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物,还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才是至关重要的,这种关系既不是“以人为本”,也不是以“自然为本”,应该是正确平衡或协调多种复杂的关系,以“和谐之道”为本或许更准确,这种“道”可以暂且理解为规律吧。本文可以以《2000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中的言论结尾,“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核心,在于正确规范两大基本关系:一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求人类以最高的智力水准与道义上的责任感,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的世界。”
 
注释:
[1]转引自雷毅.生态伦理学[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46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刘丕坤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0
[3] 张道一.考工记注译[M].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4
[4]同[3], [4](p10)
[5]同[3] [5](p14)
[6]潘吉星.天工开物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17
参考文献:
1. 唐家路.民间艺术的文化生态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 潘吉星.天工开物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3. 唐家路. 民间造物艺术的伦理观念[J].山东社会科学,2006(12)
                                        
唐家路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授  博士
王   涛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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