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中加入公示环节的通知
各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我校在每年的5月份和12月份各开展一次“推优”工作,各团总支需要上报“推优”材料。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推优过程中加入面向全学院公示三天的环节。加入公示环节是为了将推优工作做到更加的公正透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的开展。
注:
1、“推优”名单需交电子稿(电子稿可发送到sgytuanwei@126.com邮箱)和打印稿,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只交打印稿不交电子稿。
2、“推优”名单所上交的电子稿中的名字务必要与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中的名字相同。
3、附件: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10月24日
附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