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深入开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庆祝建党90周年,我校第七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之“第九届大学生辩论赛”即将拉开帷幕,以此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请各学院团总支广泛组织同学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锻炼广大同学的普通话交际能力为原则,检验同学们的语言应用能力,展现当代学生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的青春气息,使同学们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不断提高自身认识,争当先进。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加入到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队伍中来,用自己的思辨能力来对各种现象进行理性分析和深入判断。
二、参赛资格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比赛时间、场次
2011年3月15日—2011年4月6日
赛 事 |
场次 |
时间 |
初 赛 |
5场 |
3月15日(星期二)18:00—20:30(第1、2、3场) 3月16日(星期三)18:00—20:30(第4、5场) |
附 加 赛 |
1场 |
3月23日(星期四)18:00—19:30 |
半 决 赛 |
2场 |
3月30日(星期三)18:00—20:30 |
季军争夺战 |
1场 |
4月5日(星期二)18:00—19:30 |
决赛暨颁奖 |
1场 |
4月6日(星期三)14:00—16:00 |
四、赛制安排
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大学生辩论赛初赛实行抽签分组制,同时进行比赛,上届辩论赛冠亚军队此次大赛不在同一组。
2、胜负双方由评审团打分确定,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分高的一方胜出;最佳辩手由评审团投票决定。如果出现相同分数或票数,则由评审团退席评议结果。
五、比赛地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合堂。
六、大赛奖励
(一)、单项奖:
1、每场比赛评出一名最佳辩手。
2、大赛最终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二)、团体奖:冠军奖一个,亚军奖一个,季军奖一个,积极参与奖若干,优秀组织奖若干。
时间 |
活动项目 |
具体内容 |
2011年3月7日 |
启动比赛 |
大赛宣传,下发通知,公布比赛细则及日程安排。 |
2011年3月8日 |
报名、抽题 |
各学院将参赛队员、领队人员1名、评委1名、计分人员1名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工业设计学院办公室。 各参赛学院领队于晚上7点到教学楼教室抽题,以后比赛请各获胜单位领队在上场比赛结束后到主席台前现场抽题。 |
2011年3月9日 |
公布 |
公布各院比赛对擂表。 |
2011年3月8日——15日 |
模拟训练 准备阶段 |
各学院根据辩论赛规则自由进行模拟训练阶段,组委会对各院计分人员进行培训 |
2011年3月15号——4月6日 |
比赛阶段 |
3月15日——16日进行初赛,初赛结束后(时间:16日20:30)各获胜单位马上抽取附加赛辩题。3月23日附加赛,3月30日半决赛,4月5日季军争夺赛,4月6日决赛暨颁奖。 |
希望各学院组织广大同学积极参加,认真筹备,积极配合,把这次比赛办好,充分展示出学校的特色和水平。本通知解释权归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九届大学生辩论赛组委会,组委会设在工业设计学院团总支,电话:0531-89626336。
八、联系人
吕蒙磊 15154136802
刘 玉 15253134812
九、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公共课教学部
承办单位 工业设计学院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