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的通知
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
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鲁教规办〔2016〕2号《关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杜绝长期无故推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依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现对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立项的课题进行集中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十二五”期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课题(见附件7),按照研究计划应该结题的项目。
二、课题结题方式
课题结题方式包括通讯结题和会议结题,课题组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结题。
1、通讯结题:由结题组织部门或者课题组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每位专家均需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见《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2、会议结题:由结题组织部门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形成意见并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见《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鉴定专家组专家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本校专家不能超过2人,组长必须为校外),以5-7人为宜,其中,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库”(见附件1)中选取的专家应占五分之三以上。附件中的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经审核为非专家本人签名的,该课题结题结果无效,并通报批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课题负责人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统一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76570421@qq.com。
2、结题材料要统一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2。《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的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3-附件6。
(特别说明:《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单独活页夹在结题材料中)
四、注意事项
根据研究计划已经到结题时间,但课题研究尚未完成,需要及时办理延期申请手续:5月30日前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交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6)。对于逾期不提交结题延期申请的,以后不再办理结题。已经提交延期申请并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将予以撤项。
结题相关材料请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jky.net/)下载。
科研处
2016年4月5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学科专家库 .xls
附件2: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doc
附件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doc
附件4: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doc
附件5: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doc
附件6: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7: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汇总(十二五期间及以前)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