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申报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申报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主要资助范围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
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共分四类,分别是:(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4)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指南、解读材料、申报表等各类材料,可直接到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naf.cn )查询、下载。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在2015年3月16日至4月21日期间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 )“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在网上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打印申报材料一份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5年3月16日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