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2008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开展,促进我院教师科研水平的提高, 展示我院优秀科研成果,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鲁工美院发[1999]40号)的要求,开始进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申报条件
凡符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规定的本院各教学单位的集体或个人均可申报,奖励范围及申报条件参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
二、参评范围
2007年以来的,符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规定的成果均可参评。
三、申报时间
以各教学单位为单位,将按规定填写的《申报评审书》及成果原件一份和评审费50元,于2008年12月10日前报送院科研处。
四、其它
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我院每两年举办一次,并严格执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试行办法》,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参照执行。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6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