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部门: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开始试行,其奖励办法的相关内容见附件。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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