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

关于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报送申报材料的有关通知

关于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报送申报材料的有关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自2008年1月7日《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见科研处网站)下发后,我处日前接到省文化厅报送通知,请申报者务必于2008年3月21日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及活页一式4份(用计算机填写,1份原件,3份复印件)及配套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文化厅科教法规处,届时将由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推荐。

科研处
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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