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及学术活动资助基金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部门:
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暂行办法》(鲁工美院办字[2004]4号),现开始申报2007年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教师。有意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教师请于2006年12月20日前将由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出版基金推荐评审书》、书稿或书稿复印件及出版合同或出版社接受出版并列入出版计划的书面证明交至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另外,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学术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鲁工美院字[2004]3号),由各教学单位、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大、中型学术活动,应列入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并于开学后第二周将学术活动工作计划报送至科研处,否则不在本活动经费适用范围之列,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术活动资助申请。
科研处
2006年12月8日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出版基金推荐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