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山东省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发展,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开展2019年度教育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课题申报类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或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专长自行确定选题。
(二)课题类型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为四种类型: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一般资助和一般自筹)、专项课题(专项重点资助、专项一般资助和专项自筹)。其中,专项课题包括教育招生考试专项、高等教育英语教学专项、中学(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项、人工智能教育专项。
二、立项分配原则和立项数量
(一)立项分配原则
课题立项以突出问题、鼓励创新、注重应用为导向,旨在解决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兼顾满足教育研究者多元教育探索的需求,本着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各类课题的立项数量。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课题拟立项780项,其中:
1.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10项。
2.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76项。
3.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550项。其中,一般资助课题100项,一般自筹课题450项。
4.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数量144项,其中:
(1)教育招生考试专项32项,其中专项重点资助7项,专项一般资助25项。
(2)高等教育英语教学专项40项,其中专项一般资助30项,专项自筹10项。
(3)中学(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40项,其中专项一般资助20项(初、高中共15项,中职5项);专项自筹20项(初、高中共15项,中职5项)。
(4)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项12项,全部为专项自筹课题。(仅限青岛市对口帮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12所学校申报,不计入青岛申报名额)。
(5)人工智能教育专项20项,均为专项一般资助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和教科研部门负责人,能够承担实质性指导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报。
(二)申报重大招标课题的名称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添加副标题,且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类别课题的选题应以《选题指南》为主,部分重点课题名称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
鼓励开展符合山东省教育发展需要和国家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四、课题经费资助说明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资助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四)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重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为2—10万元,以《选题指南》专项类别标注为准;专项一般资助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于2019年4月22日11:00前上交以下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76570421@qq.com。所需材料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sdjky.net/index.php?a=shows&catid=50&id=2218下载。
1.纸质材料要求。申报文本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投标申请书》(1份原件、3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1份原件、3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份原件、3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一)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年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原则上1-3年内完成。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申报。
2.凡主持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科院教育教学课题未结题者,不予申报本年度课题。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科研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