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2018〕47 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要求》(鲁社科奖办字〔2021〕3 号)有关要求,学校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推荐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会议。经过学校会议评审,学校拟推荐《中国艺术文献学》参加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公示期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处提出异议。提出异议需符合以下条件:1.以实名方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2.提供翔实可资调查取证的材料。以下异议不予受理:1.非实名提出的异议;2.对申报成果未被推荐的异议;3.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4.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6.逾期提出的异议。
公示监督电话:0531-89626200。
科研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