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学科、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经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4月13下午13:30—16:30
地点:千佛山校区教学2号楼208办公室
2、体检时间:2010年4月14日上午8:00
地点:考生报到时通知
3、艺术学01-06方向、设计艺术学01-06方向复试笔试时间:2010年4月15日上午9:00,考试时间四小时
美术学04-11方向、MFA美术01-02方向复试专业创作、写生时间:2010年4月15日上午9:00,考试时间六小时
设计艺术学07-28方向、MFA艺术设计01-02方向复试专业设计时间:2010年4月15日上午9:00,考试时间六小时
4、英语听力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8:00—8:30
英语口语和专业综合面试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8:40
三、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复试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试政审表(下载填写,报到时上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复试通知书于复试报到时领取。逾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及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3、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复试,复试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不参加复试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报考美术学04—11方向、设计艺术学07—28方向的(参照《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考生复试时请自备画板(不小于对开)、颜料、画笔等画具及其他考试必备用品,考试用纸在开考前由我校统一发放。
5、考生复试费240元(依据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体检、食宿及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复试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千佛山校区
联系电话/传真:0531—89626300
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