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发展处

社会服务办公室召开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5月27日,社会服务办公室在“金种子”孵化器会议室组织召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教学单位关于制定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社会服务办公室主任代江涛主持会议。

代江涛指出,制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有关社会服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提高教师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会上,代江涛介绍了项目管理办法起草情况,从制定依据、项目范围、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工作流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经费管理、项目收益分配、项目量化考核、激励与保障等方面对《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

听取介绍后,与会人员就社会服务项目量化分类标准、考核标准、收益分配比例、管理费提取比例、经费报销手续流程、社会服务项目分值运用等问题进行重点讨论,并结合所在学院专业特色对完善办法有关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服装学院院长李杰、工业设计学院副院长张公明、现代手工艺术学院副院长惠岩、部分学院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参加会议并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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