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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评建办     【阅读次】日期: 2006年04月18日 14:59     
评建知识问答(四)

 


    为了进一步推动评建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教育部高教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在线问答栏目进行了整理,以供我校各部门、各单位在评建中参考。
 
    问题301:学生辅导员,分管学生的副书记是否是专任教师?
    答:这些人员如果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有教学任务就应计入专任教师,否则不能计入专任教师。
    问题302:我校和计算机研究所合作成立软件学院,办学地点在计算机研究所。我校负责招生、承担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工作,对方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请问,对方的师资、校舍、图书、经费、运动场、仪器设备等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如何计入我校的办学条件。
    答:对方的师资,可按照外聘教师计算,其它条件原则上不应计算。
    问题303:专科院校可以直接通过评估升为本科院校吗 ?
    答:不可以。
    问题30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二级指标的等级如何评定?例如,二级指标“教学基本设施”中有5个主要观测点,而且每个观测点都给出了权重(0.2),如果5个主要观测点中有1个不能达到合格要求,该二级指标是否就要定为不合格?如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能达到合格,“实验室、实习基地状况”这个观测点就不能达标,该二级指标是否就定为不合格?
    答:请学校参考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在自评过程中自己作出综合判断。
    问题305:在评估过程中,作为承担教学任务的教研室一级,主要有哪些工作?  
    答:由学校自己来决定。
    问题306:在2004年新修订的评估方案中特别强调“三个符合度”,不知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学校定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定位,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
    答:“三个符合度”是指:学校确定的目标(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要求、人才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符合程度;学校的实际工作状态与确定的目标符合程度;学校所培养的人才质量与自定目标符合程度。
    问题307:我校将于2006年参加教育部的教学评估,请问如何确定专家具体的进校时间?
    答:专家具体的进校时间是通过学校申请,并经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统一协调确定。
    问题308:主讲教师资格需要统计几年?只统计评估当年?是否需要统计评估前三年?
    答:所有的数据与资料都要求三年的。
    问题309:对于第一次参加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在材料准备上是准备近三年的?还是自开办本科专业起的材料都必须准备?有无其他特殊要求?
    答:原则上也是要求专家考察前3年的材料。如果考察时学校建立或升格不足3年,就准备自建立或升格到专家考察期间的材料。
    问题310:评估方案中是否体现艺术类院校特点的标准或实施细则?
    答:对于艺术类与体育类院校的部分指标与标准的调整或替换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
    问题311:在学校自评中,如果某项二级指标第一年为C,第二年为B,第三年为A。那么在专家进校验收时,此项指标应为何等级?是否有明确的算法?
    答:专家组现场考察时,由专家组独立地、实事求是地具体分析做出判断,没有明确的定量计算。学校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建设、改革、管理与整改上,不要猜测、揣摩专家组会作出什么样的结论,要相信专家组会实事求是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做出判断的。
    问题312:对于今年下半年评估的学校,“近三年数据”的时间问题应如何确定?
    答:凡是与财务有关的指标是指2002、2003、2004三个自然年度的数据,均以财务结算为准,按现行评估方案的标准执行;其它指标,均指2002-2003、2003-2004、2004-2005三个学年度的数据。但是对于四项经费与学费收入的比例,要考察2005年度的财务预算,按1号文件执行,即A级标准和C级标准均在现行方案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问题313:20字方针中的"以评促改"和"以评促建"的排序准确地讲应该是怎样的?哪个应该放在前面呢?
    答:教高厅[2004]21号文件的提法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问题314:教高司函[2005]7号文件指出,“学校只需要提交一份对学校评建工作进行客观陈述的自评报告,不需要另外提供自评依据和特色报告。”规定旨在减轻受评高校的负担,出发点很好,那么,对特色和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如何考察?此前,受评学校要撰写支撑报告、特色报告来迎接检查,改革后,这一块到底怎么准备?
    答:《自评报告》应内含自评依据和特色,为了便于专家了解学校的教学工作,在支撑材料中,应有相应的材料。
    问题315:在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应如何计算?
    答:《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4〕7号)规定:毕业生就业率是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人数)的百分比。在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办法中,统一将“结业生人数”计入“毕业生总人数”之中。
    问题316:“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内涵是什么?
    答:基本理论是指学生对基础、专业的基本理论掌握与应用的能力,基本技能是指基本实践能力、自学能力、应变能力、交流能力、创新意识等。
    问题317:如何考察学生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答:该观测点是要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培养的现状、实际水平,从而判断学生的学习质量、基本素质和进一步学习、发展的基础。考察时,要了解学校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培养方案)的要求,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了解选修课程、学校的文化科技氛围。在此基础上,通过学生在校学习的成绩、试卷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考试改革,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为前提);在横向可比较的考试与竞赛中的成绩;专家组考察结果等考察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学生在校期间学习质量提高程度等。
    问题318:就业情况如何进行考察?
    答:要考察学校在就业方面的工作,采取什么措施,取得什么效果。另外要看应届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和就业去向(包括考研状况)
    问题319: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的主要观测点“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实际水平”的考察,学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在对主要观测点“就业情况”的考察时,如无年底的就业数据,应如何计算?
    答:1问: 该指标是要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培养的现状、实际水平,从而判断学生的学习质量、基本素质和进一步学习、发展的基础。考察时,要了解学校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培养方案)的要求,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了解选修课程、学校的文化科技氛围。在此基础上,通过学生在校学习的成绩、试卷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考试改革,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为前提);在横向可比较的考试与竞赛中的成绩;考察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学生在校期间学习质量提高程度。 2问:如按年底无法统计,则按7月底的数据,并请在报告中说清楚。
    问题320:专家对3.1.2实验室实习基地状况中“A级标准的设备先进,利用率高”如何考察?
    答:希望各院校不要关心专家如何考察,而是考虑为满足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能充分用好这些设备。
    问题321:《评估方案》中“教学管理队伍”包括哪几类人员?
    答:教学管理队伍包括学校分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院(系、部)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
    问题322:实训与实习有何区别?
    答:实习与实训有联系,也有区别,实训是指那些对学生专业实际应用技能(包括职业技能)进行培训的实践教学环节,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院校,应对实训给予足够的重视,研究如何安排好实训。
    问题323:实践教学内容是什么?
    答: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顺序、时间分配等方面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要和相关课程相匹配。
    问题324:《评估方案》中“设计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分别是如何界定的?
    答: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问题325:《评估方案》中“实验室开放”是如何界定的?
    答:实验室开放包括开放的范围、时间、内容、对学生的覆盖面等。其中开放的范围包括科研(专业)实验室。
    问题326: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是否应该取消现行评估方案中实践教学观测点“实习和实训”中的“实训”,或将其改为“校内外实习”?
    答:不应该,因为本科院校中的机械、工程技术类等相当一部分专业,都需要学生进行相应的“实训”,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就业能力,因此实训对本科教育来说十分必要,也很重要。
    问题327:双语教学的要求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对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校是否统一按照现行的评估指标体系来评价?
    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适用于任何地区。对于双语教学的要求也是一样的。
    问题328:对于不同年级的同一门课程、使用同一本教材,可否用一个教案,可否使用打印的教案,如果使用不同的教材版本,是不是必须重新写教案?
    答:具体做法应该由学校自己来决定,应该以能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为原则。但是,一般地说,每一位教师,无论以前是否上过这门课,在上课前都应该认真编写教案,至少要根据学科的发展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对原有的教案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
    问题329:评估工作中对“双语教学”是如何定义和考察的?
    答:双语教学的课程是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用外语授课的课时占该课程课时的50%以上(含50%)的课程。只是在A级标准中,对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金融和法律等专业,双语教学课程的比例有要求,其他专业要求学校采取措施,积极实施双语教学。当前,主要是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质量,继续扩大双语教学课程的数量。
    问题330:对于采用多媒体授课的考察方面,2005年有了什么新规定?
    答:要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技术和手段,特别是多媒体技术(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象、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新技术)。根据教育部[2005]1号文件的精神,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所开设的必修课程,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比例应达到30%以上,其他高等学校应达到15%以上。2005年前,按《水平评估方案》执行,2005年及以后,按教育部{2005}1号文件执行。
    问题331:《评估方案》中“用双语授课课程”专指什么?
    答:用双语授课课程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的课程(外语课除外);双语授课比例是指开设双语教学的课程数占相关专业开设课程总门数的比例。
    问题332:《评估方案》中“多媒体授课”专指什么?
    答: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技术。
    问题333:学科专业的类型和属性指什么?
    答:请参见学科目录及专业目录。
    问题334:新办专业的考察要点是什么?
    答:新办专业主要考察专业设置是否符合社会和教育部要求;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是否明确充分;有否相应学科作依托;新办专业的口径、布局是否符合学校的定位;新办专业是否有较好的教学条件(实验、实习条件,师资,图书资料,教学文件等);教学质量有没有保证;学生满意不满意。
    问题335:何谓“新办专业”?
    答:是指毕业生不足三届的专业。
    问题336:网上有完整的本科评估方案下载吗?
    答:有,见评估中心网站的“文件汇编”栏目中的“教育部司局文件”栏目。
    问题337:《评估方案》中“有专项训练场地和设施”是指什么?
    答:有专项训练场地和设施指:有符合学校特点的专项训练场地和体育设施。
    问题338: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是否指教学仪器设备和科研仪器设备的总值?而不是单指本科生使用的教学仪器?
    答:对。
    问题339:在评估方案的二级指标“3.1基本教学设施”的“实验室、实习基地状况”观测点中,实验室利用率应按何公式计算?利用率高的标准是什么?
    答:这里讲的利用率高不是定量的概念,利用率高低是“通过进实验室作实验的学生数多少和设备的开机率”来评价的。
    问题340:《评估方案》中“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是如何计算的?
    答: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问题341:1.外语语音室归到教室还是实验室? 2.对外语系的双语教学如何界定?
    答:语音室可作为教室,但设备属于实验设备。外语课不能作为双语教学课计算。
    问题342:教学行政用房是否包括运动场及体育设施(含室内体育场所)部分?
    答:室内场所可算。
    问题343:评估指标中的教学、行政用房都包括哪些校舍项目?
    答: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
    问题344:《评估方案》中“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是如何计算的?
    答: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全日制在校生数) ×100。
    问题345:《评估方案》中“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是如何计算的?
    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问题346:体育类院校中场地等的水电费是不是计入四项经费当中去?
    答:水电费不能计入。
    问题347:省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方面开支的费用可否计算在教学经费内?
    答:可以。
    问题348:关于四项教学经费指标的要求,自2005年起有了什么新要求?
    答:教育部2005年发布的《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7号)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与“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不一致的,按1号文件执行。其中: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C级调整为≥25%;A级调整为≥30%。根据7号文件要求,2002、2003、2004年的四项经费占学费的比例仍按《水平评估方案》执行,2005年的经费预算要达到新的标准:A级30%,C级25%。  
    问题349:四项教学经费是依据什么定义的?
    答:四项教学经费的每项经费都是有确切的含义的,它们是按原国家教委1988年制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的会计项目定义的。
    问题350:评估方案中所指的四项教学经费具体指什么?
    答:四项教学经费是指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
    问题35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的“四项经费”应如何理解?
    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四项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这是依据原国家教委1988年制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而确定和分类的。1998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其中对用于教学的经费,未作单列,这给评价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投入情况增加了难度。目前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仍沿袭原来的“四项经费”统计口径和方法,评估中心正在组织有关教学评估专家、财会专家、教学管理专家对此问题进行研究。但在正式文件出台之前,仍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执行。
    问题352:高等学校教辅人员如何定义?包括哪些人员?
    答:评估指标体系中没有这一概念。
    问题353:在统计主讲教师中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百分比时,是以每个学年主讲课程的老师作为一个基数(不包括带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教师),还是把学校全体教师作为一个基数?
    答:是前者。
    问题354:教师岗前培训始于九十年代末,目前,部分中年以上教师有讲师以上职务并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但未通过岗前培训,请问在统计“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比例时应如何计算?
    答:可以作为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统计进来。这里要求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是针对新教师来讲的,也就是具有硕士学位但不具有讲师及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问题355:何谓符合主讲教师岗位资格?
    答: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艺术类、体育类正在制订相关标准)。
    问题356:《评估方案》中“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是如何计算的?
    答: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问题357:对“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如何进行考察?学校应当怎样做好这个环节的工作?
    答:教高[2005]1号文件要求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2005年以前仍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执行,2005年及以后A级标准按教高[2005]1号文件执行。学校应制定政策,采取措施,鼓励教授和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应把它作为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要把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成果作为聘任、晋升教师职务、确定津贴的必要条件。同时,积极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承担讲课任务或开设讲座,完善青年教师和研究生从事助教工作的制度。  
    问题358:请问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独立学院的学生是否计入折合在校生总数中?
    答:独立学院的学生不计入折合在校生总数中。
    问题359: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本科教学和高职、独立学院、成教教学的教师、设备、校舍等完全不共享,在计算生师比、设备值、校舍状况、图书、财务经费等办学条件指标时只计算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的指标,不计算高职、独立学院、成教可以吗?
    答:高职、成教要算。具体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
    问题360:评估时出国留学人员的材料怎么处理?如试卷、教案等等。
    答:尽量做,如实在有困难,可以向专家组说明情况。
    问题361:第一,2006年评估的院校哪些在上半年现在定了吗?第二,学校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学生在其他学校上课,不占用本校的资源,计算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等指标时,学生人数中还计算这些学生吗?第三,学校有一个总的自评报告即可,还需要每一个二级学院都写自评报告吗?
    答:第一问:现在还没有最终确定。第二问:只要学生毕业时领取本校的毕业证书,就应该按照本校的学生统计。联合办学的学校的相关资源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该指出,有的“联合办学”,实际上是学校转移甚至是出让办学权,使那些没有举办高等教育资格的机构用本校的名义办学,严格说这既有悖于依法办学的原则,也可能会影响教学质量。第三问:根据《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7号的安排,学校只需要提交一份对学校评建工作进行客观陈述的自评报告,不需要另外提供自评依据和特色报告,不需要二级教学单位(院系部)准备自评报告和背景材料。  
    问题362:1、请问在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既从事行政工作又从事教学工作的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能否作为专任教师? 2、请问在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并承担教学工作的本校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能否作为专任教师? 3、请问在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师资”专指学校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如新进毕业生,或未评职称的教师,但一直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能否作为师资的一部分? 4、由于我院2002年升本时,融入了部分中专教师,请问在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具有中专系列职称(如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的,且在教学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能否作为师资的一部分?
    答:1问:可以作为专任教师。2问:可以作为专任教师。3问:见(实)习助教可算。4问:师资专指高等教育师资。
    问题363:计算“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时,专任教师中是否可以包含外聘教师?
    答:不包括。
    问题364:在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计算生师比时,“专任教师”如何理解,具备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只须具备其中一个即可,还是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答: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问题365:在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对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有何具体要求?生师比是学校统一计算,还是需要各系部分别计算?
    答:新专业的师资数量与结构应该以能保证新专业的基本教学质量、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原则。因为各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多样化的,不宜用统一的数量与结构比例来要求,但是,一般地说,新专业的专业课教师中,该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高级职称教师不应少于2人。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而不是对各院系部进行评估,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不对各院系部的生师比提出要求,只考虑全校的生师比。但是,各院系部应该按照满足教学科研任务需要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问题366: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指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参加各种研究生班学习的、研究生班毕业的、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现在攻读研究生学位尚未取得学位的,均不统计在获得研究生学位人数中。
    问题36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生师比”是如何计算的?
    答: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问题36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进修生数”如何界定?
    答:进修生数指进修及培训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学生数。
    问题369:《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的折合在校生数是如何计算的?
    答: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问题370:《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师资的数量与结构”如何进行考察?
    答:师资的整体结构要合理,要符合学校的定位,要适应教学需要,要适应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可通过以下几方面考察: 1、全校师资的自然状况。数量、学科、学缘、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各院系分布状况等。 2、学科发展状况。教师科研状况;重点学科、重点专业、新学科、新专业的师资状况。 3、主要基础课和主干课教师队伍状况。 4、实践教学环节,特别是实验教学师资队伍状况。师资队伍发展趋势良好,它应有学科带头人,已形成学术梯队,并有数量适宜的骨干教师。  
    问题37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师资”专指什么?
    答:专指学校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即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上的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外聘教师,即使担任教学工作,在分析师资整体结构状态时也不能考虑在内。
    问题372:计算图书数量时,期刊如何计算,是否每一期算一册?
    答:现刊不算,过刊以一年的合订本为一册计算。
    问题373: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关于图书馆状况,有两个指标即“生均图书”和“生均年进书量(册)”,对于这两个指标是否满足其中一个要求就算达到C级标准?并且不影响A级标准的达标?
    答:这两个指标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定为合格。只有首先达到合格标准,才能进一步考察是否达到了B级和A级标准。
    问题37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关于图书馆的评估指标有一项是生均图书量。请问:生均图书量是仅指纸质图书,还是包括电子图书?
    答:指标中的生均图书是指纸介质的图书,不包括电子图书。但是,各院校一方面要把指标规定的标准作为建设的目标,另一方面,又不要急于求成,不要急功近利,不要为达到指标规定的数量而突击采购图书,以防止藏书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同时,近几年的年进书量也将是我们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电子图书,只要确实在教学科研中充分发挥了作用,专家组在考察时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察的。
    问题37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最后有个说明:电子类图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已在相关指标的定量中予以考虑,测算时均不包括在内。在前文没有提及的情况下,为何电子类图书不包括在内?
    答:2号文件对图书的要求,已经为电子图书的建设留出了空间。如对综合大学,对图书馆藏书的要求是生均180册,由于考虑了电子图书,所以2号文件只对纸介质图书提出了生均100册的要求。其余的80册就是为电子图书建设留出的空间。
    问题376:评估指标中有关图书馆的指标有两项,其中生均百册图书这个指标是否可以把图书馆购置的电子资源作为馆藏量进行计算?因近几年来教育部对“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中国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等项目的支持,各高校也在致力于数字图书馆的发展,在数字资源上投入了很多经费,在实际应用中也得到了广大教师、学生的欢迎,取得了积极效果,但在评估文件中,该部分资源不能纳入馆藏文献,是否有一点不合理?应该如何理解和掌握?
    答: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和教高司函[2005]7号文件。
    问题377:《评估方案》中“生均年进书量”是如何计算的?
    答: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折合在校生数。
    问题378:《评估方案》中“生均图书”是如何计算的?
    答: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
    问题379: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图书馆藏书量应如何计算?
    答:在一级指标教学条件与利用的二级指标教学基本设施中的观测点图书馆状况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明确规定:生均图书和生均年进书量(册)包括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的图书。对于电子图书评估方案(试行)有关说明中也明确规定:电子类图书已在相关指标的定量中予以考虑,测算时不包括在内;凡折合在校生数超过30000人的高校,当年进书量超过9万册,该项指标即为合格。同时,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函[2005]7号文件要求,对于生均图书一方面要坚持标准,被评学校要按标准进行建设,另一方面在被评学校充分挖掘、利用现有资源,电子图书利用情况较好或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条件下,专家组可以实事求是地作出判断。学校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的是,要求图书馆管理手段先进,使用效果好,这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及其他现代化手段采集、交流信息、管理能做到使用方便、效率高、利用率高。  
    问题380: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原则(即20字方针)如何理解?
    答:“以评促建”就是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 “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 “以评促管”就是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提高管理水平; “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说明评估只是手段,通过评估工作加强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才是最终的目的。
    问题38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被评学校有什么主要价值?
    答:评估对学校来讲,至少有三个价值:一是鉴定价值,衡量学校的教学工作处在什么水平;二是发现价值,通过评估梳理学校的改革建设思路,梳理学校的历史,发现闪光点、亮点和特色,也发现存在的问题;三是增加价值,通过改革、建设最终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上台阶。
    问题382:教发[2000]41号《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2004]2号《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中有一句“原则上聘请校外教师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4”,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2.1结构中规定“兼职教师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合计数之比达20%以上。请问二者一个规定了兼职教师的上限,另一个规定了兼职教师的下限,如何理解和把握?
    答:前者是指专任教师总数,后者是指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数,这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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