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

2024-11-01

10月31日上午,学校在长清校区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党委副书记韩世春、校领导苗新民出席会议。

韩世春对房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在房产管理上,一要坚持责权统一的原则,各归口管理部门和具体使用单位要履行好分配使用与管理保障之责,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做实做细监管工作。二要落实规范有序的要求,既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为管好用好房产提供政策保障,更要严格执行制度,严格履行有关的程序要求。三要务求高效使用的目标,在充分保障教学科研、服务师生需要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各项服务社会活动。四要用好齐抓共管的体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单位要从自身职责出发,做好相关检查督促工作。在国有资产反馈问题整改和今后的工作上,一是主动认领、深入整改,对于检查反馈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写出情况说明,保障整改时效。二是谨采慎购、充分使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能通过调配、共享解决的不重新购置,已购置资产要合理使用、发挥效益最大化。三是严督实考、以评促管,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表彰奖励,在全校营造优良的氛围环境。四是放在心上,扛牢责任,要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原则,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待工作,敢于担当、充分履职,对于问题难题不能消极回避、新官不理旧账,要认真对待处置,从严推进工作。

苗新民强调,房产管理工作是学校党委行政工作的重要之一,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做到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使房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会议集中学习了学校关于房产管理使用的有关政策要求,通报了学校房产清查工作情况,对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资产管理处处长张振羽主持会议。

党委(学院)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研创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合作发展处、保卫处、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美术馆、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博物馆、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资产管理处;作者:尹兰兰;编审:王伟杰;复审:尹怡朋;终审:孙磊、张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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